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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格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河北格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一、公司简介
河北格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冀州区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,成立于2014年4月8日,注册资本1200万元整,占地面积109亩,现有员工150人,法人代表:宋硕,环保负责人:刘长树。于2015年4月8日通过衡水市环境;ぞ峙矗ê饣菲馈2015】10号);2017年7月19日通过衡水市环境;ぞ盅槭眨ê饣费椤2017】14号;2017年7月26日衡水市冀州区环境;ぞ趾朔⑴盼坌砜芍ぃㄖな楸嗪:PWX-131181-0675-17),2020年7月7日通过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排污许可证(证书编号:91131181096995531X001P)。
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信为基础,以市场为导向,以质量为生命,以共赢为目标。公司凭借着雄厚的实力、专业化团队管理、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主导着食品级甘氨酸市场、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,在客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,使得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连年增长。
二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环境;しā返确煞ü,切实加强企业环境;ぶ葱辛Χ,落实措施和责任,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,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完善,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,特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,生产副总为副组长,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环保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每日巡查汇报制度,并由总经理对各环节责任人签订环境;ぴ鹑挝惺。
领导小组职责:
1、认真贯彻、执行国家、行业、地方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环保法规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。
2、开展环境;,组织职工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环境;ぶ恫欢显銮恐肮ぐ、;せ肪车淖跃跣。
3、负责收集本行业使用的安全环保法规及要求及时下发到各部门,并督促执行。
4、参加环保物资、环保防护设施、环保设备及项目等的验收检查。
5、负责组织、实施员工环保教育培训, 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员工环保职责。
6、积极组织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环保宣传活动,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境;の幕瘴。
7、深入生产现场, 掌握安全动态对人、机、物、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。
8、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, 有权对生产中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、纠正, 对不听劝阻者,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和处罚; 出现环保问题时要采取得力措施,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环保领导小组。
9、出现环保问题要及时赶赴现场,并进行取证,做好事故调查工作。
10、督促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,并进行演练。
11、按规定执行安全环保奖惩制度并进行总结表彰、处罚。
三、排放及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
排气筒编号 | 排气筒名称 | 排放污染物 | 执行标准限值 | 排气筒高度 | 治理设施名称 |
DA001 | 氯化尾气 | 氯气 | 排放浓度≤65mg/Nm3 排放速率≤0.87kg/h | 30m | 二级副罐吸收+两级串联醋酸吸收罐(两台并联/级)+三级串联醋酸吸收塔+五级串联盐酸吸收塔+废气洗涤塔+液碱吸收塔+30m排气筒 |
SO2 | 排放浓度≤550mg/Nm3 排放速率≤15kg/h | ||||
HCL | 排放浓度≤100mg/Nm3 排放速率≤1.4kg/h | ||||
DA002 | 氨化釜排气及醇析、离心工序 | 氨 | 排放速率≤4.9kg/h | 15m | 4台串联的水喷淋吸收塔+15m排气筒 |
甲醇 | 排放浓度≤190mg/Nm3 排放速率≤5.1kg/h | ||||
DA003 | 干燥工序 | 氨 | 排放速率≤7.18kg/h | 15m | 布袋除尘器+冷凝器+2台串联的水喷淋塔+15m排气筒 |
甲醇 | 排放浓度≤190mg/Nm3 排放速率≤5.1kg/h | ||||
颗粒物 | 排放浓度≤120 mg/Nm3 排放速率≤3.5kg/h | ||||
DA004 | 甲醇精馏回收不凝气、MVR蒸发不凝气工序 | 氨 | 排放速率≤4.9kg/h | 15m | 2级水喷淋塔+15m排气筒 |
甲醇 | 排放浓度≤190mg/Nm3 排放速率≤5.1kg/h | ||||
甲醛 | 排放浓度≤25mg/Nm3 排放速率≤0.26kg/h | ||||
DA005 | 天然气锅炉 | 颗粒物 | 排放浓度≤5mg/Nm3 | 12m | 低氮燃烧器+12m排气筒 |
SO2 | 排放浓度≤10mg/Nm3 | ||||
NOX | 排放浓度≤30mg/Nm3 | ||||
烟气黑度 | ≤1级 | ||||
DA006 | 污水处理站 | 臭气浓度 | 排放浓度≤2000(无量纲) | 15m | 水池顶部密闭+2台串联的活性炭箱+15m排气筒 |
硫化氢 | 排放速率≤0.33kg/h | ||||
氨 | 排放速率≤4.9kg/h | ||||
DA007 | 氨基乙酸离心散逸气体、罐区尾气及氯化铵MVR蒸发尾气(深度治理) | 甲醇 | 排放浓度≤190mg/Nm3 排放速率≤7.2kg/h | 18m | 收集系统+两台串联的水喷淋塔+18m排气筒 |
氨 | 排放速率≤7.18kg/h | ||||
甲醛 | 排放浓度≤25mg/Nm3 排放速率≤0.36kg/h | ||||
臭气浓度 | 排放浓度≤3200(无量纲) | ||||
DA008 | 氨基乙酸精制过程废气 | 臭气浓度 | 排放浓度≤10500(无量纲) | 30m | 气体收集装置+2台串联的水喷淋塔+2台串联的活性炭箱+30m排气筒 |
颗粒物 | 排放浓度≤120 mg/Nm3 排放速率≤23kg/h | ||||
非甲烷总烃 | 排放浓度≤80mg/Nm3 | ||||
甲醇 | 排放浓度≤190mg/Nm3 排放速率≤29kg/h | ||||
甲醛 | 排放浓度≤25mg/Nm3 排放速率≤1.4kg/h | ||||
氨 | 排放速率≤20kg/h | ||||
DA009 | 10吨天然气锅炉排放废气 | 颗粒物 | 排放浓度≤5mg/Nm3 | 10m | 低氮燃烧器+10m排气筒 |
SO2 | 排放浓度≤10mg/Nm3 | ||||
NOX | 排放浓度≤30mg/Nm3 | ||||
烟气黑度 | ≤1级 | ||||
—— | 无组织 | HCL | ≤0.20mg/Nm3 | —— | —— |
CL2 | ≤0.40mg/Nm3 | ||||
甲醇 | ≤12mg/Nm3 | ||||
颗粒物 | ≤1.0mg/Nm3 | ||||
甲醛 | ≤0.20mg/Nm3 | ||||
SO2 | ≤0.40mg/Nm3 | ||||
非甲烷总烃 | ≤2.0mg/Nm3 | ||||
氨 | ≤1.5mg/Nm3 | ||||
硫化氢 | ≤0.06mg/Nm3 | ||||
臭气浓度 | ≤20(无量纲) | ||||
—— | 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 | 挥发性有机物 | <2000μmol/mol | —— | —— |
四、排放总量一览表
排放类型 | 污染物名称 | 许可排放量限值(t/a) | ||
第一年 | 第二年 | 第三年 | ||
有组织排放 | 颗粒物 | 0.143999 | 0.143999 | 0.143999 |
SO2 | 1.351662 | 1.351662 | 1.351662 | |
NOX | 4.054987 | 4.054987 | 4.054987 | |
VOCs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非甲烷总烃 | 33.986 | 33.986 | 33.986 | |
无组织排放 | 颗粒物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
SO2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NOX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VOCs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非甲烷总烃 | 68.946600 | 68.946600 | 68.946600 | |
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| ||||
无组织排放源类型 | 许可排放量限值(t/a) | |||
第一年 | 第二年 | 第三年 | ||
设备管线与组件 | 68.932 | 68.932 | 68.932 | |
装载 | 0.0146 | 0.0146 | 0.0146 |